为持续鼓励民间、专业团体和个人的法制文艺、书法、摄影创作,不断推出法制文艺精品节目和优秀法制书法、摄影作品,推动我市法制艺术创作的经常化、制度化;为进一步宣传“龙城普法”品牌,丰富“龙城普法”品牌的文化内涵,推动我市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持续开展。根据三年一届的原则,柳州市在年内组织举办第二届“龙城普法”法制文艺、书法、摄影比赛。
一、主办单位
柳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中共柳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文化局。
二、参赛作品内容
作品内容应着重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宣传党中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宣传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现实意义,宣传学法用法、依法治市的重要性;展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精神风貌,展示各行各业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的成就;讴歌我市广大干部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维护国家、集体利益、个人合法权益以及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打击犯罪、信访、法律服务等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新人、新事,英雄模范事迹。
三、参赛作品形式、规格和要求
(一)文艺作品
1.作品形式:以相声、小品为主,艺术性、思想性和法制主题比较突出的小戏类舞台剧、彩调作品也可参赛。
2.要求:①曲艺类(相声、小品)节目以10分钟为限,最长不得超过12分钟,小戏类(等)以15分钟为限,最长不得超过17分钟;②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谢绝往届参赛作品及剽窃、抄袭的作品参赛,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③内容要突出法制主题,形式要有较高的艺术性;④小品、小戏类节目演职人员不能超过10人。
(二)书法作品
1.书写形式:毛笔。
2.材质要求:采用白色宣纸,须用卷轴装裱好。
3.规 格:形式上可采用竖、横、圆、扇形等,尺寸不得小于3尺。
4.内容要求:内容上突出法制主题的诗歌、词、散文、格言、警句等均可,与法制无关的内容谢绝参赛。
(三)摄影作品
(1)规格:一律为10-12寸照片,组照不超过6张。
(2)要求:①以120、135或数码相机为工具进行创作(谢绝电脑制作作品);②参赛作品不得进行初装祯,不符合尺寸要求的一律取消参赛资格;③送交作品均不收底片和数码文件;④参赛作品请按附表要求,用正楷字(因字迹缭草而无法识别的一律取消参赛资格)注明作品标题、作品说明(50字以内)、作者姓名、单位名称(无单位者请注明所属县区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⑤所有参赛作品不退稿;⑥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谢绝往届参赛作品及剽窃、抄袭的作品参赛,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⑦内容要突出法制主题,表现的内容须来源于柳州市的真人(人物)真事(事件),形式可以是写实的,也可是纯艺术性的,也可是兼而有之的。
四、参赛范围
(一)文艺类:我市的专业、业余、自由组合的文艺团体或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二)书法、摄影类:书法家、书法爱好者、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五、参赛办法
文艺作品须在9月20日前组织创作、排练,9月1—25日到所属县(区)司法局(联系电话见下段)填表参赛,报名时须填写作品类别、名称(题目)、参赛团体名称、演职人员人数,同时须交报作品内容简介(含故事或情节梗概,600字以内);10月1日至25日为法制文艺比赛预赛阶段,本阶段由各县(区)组织;10月下旬至11月份为决赛阶段,由主办单位组委会组织在市里举行。
书法、摄影作品寄送至所在辖区司法局(联系电话分别为:柳江县司法局7215703,柳城县司法局7615287,鹿寨县司法局6817843,融安县司法局8134777,融水县司法局5135204,三江县司法局8619172,城中区司法局2623663,鱼峰区司法局3162932,柳南区司法局3722375,柳北区司法局2512299),市直机关单位寄送至市直机关依法治理办公室(联系电话2850514),由各县(区)司法局、市直机关依法治理办公室统一报送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咨询电话:0772-2801339)。通过邮寄的作品请务必在信封显眼处注明“第二届‘龙城普法'书法(或摄影)比赛作品”字样。截稿时间为2007年10月10日,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
六、设奖与奖励
(一)曲艺类:一等奖2个,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3个,奖金各800元;三等奖4个,奖金各500元;优秀奖5个,奖金各300元。
(二)小戏类:一等奖1个,奖金1000元;二等奖2个,奖金各800元;三等奖3个,奖金各500元;优秀奖5个,奖金各300元。
(三)剧本创作奖: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元。该奖项必须从决赛参赛节目中评选产生。文艺作品入选总数为30个,入选作品均颁发入选证书,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以上作品类别单项入选数若未足预设奖数或未达奖励等级质量标准均空缺该奖项名额。
(四)书法作品: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7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200元。
(五)摄影作品:一等奖2名,奖金各500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3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2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50元。
(六)组织奖:3名(按第十大项“工作考核”评分取前三名,内容包括法制文艺、书法和摄影比赛三项考核),奖金各3000元。
七、评比
为保证评比的公平、公正和质量,拟成立评委会,下设文艺、书法、摄影三个专业评委小组。三个小组的评委分别由自治区、市音协、书协和摄影协会的专家组成。书法、摄影类评选的评委须在展出现场评比。文艺类的评选必须通过现场演出的形式,经过县(区)、柳州市两级评选,县(区)法制文艺预赛的评委由各县(区)自行选定。各预赛区和市级决赛的评比由评审小组采用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所有节目比赛结束后,现场宣布得分和名次并颁奖。
一、主办单位
柳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中共柳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文化局。
二、参赛作品内容
作品内容应着重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宣传党中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宣传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现实意义,宣传学法用法、依法治市的重要性;展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精神风貌,展示各行各业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的成就;讴歌我市广大干部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维护国家、集体利益、个人合法权益以及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打击犯罪、信访、法律服务等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新人、新事,英雄模范事迹。
三、参赛作品形式、规格和要求
(一)文艺作品
1.作品形式:以相声、小品为主,艺术性、思想性和法制主题比较突出的小戏类舞台剧、彩调作品也可参赛。
2.要求:①曲艺类(相声、小品)节目以10分钟为限,最长不得超过12分钟,小戏类(等)以15分钟为限,最长不得超过17分钟;②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谢绝往届参赛作品及剽窃、抄袭的作品参赛,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③内容要突出法制主题,形式要有较高的艺术性;④小品、小戏类节目演职人员不能超过10人。
(二)书法作品
1.书写形式:毛笔。
2.材质要求:采用白色宣纸,须用卷轴装裱好。
3.规 格:形式上可采用竖、横、圆、扇形等,尺寸不得小于3尺。
4.内容要求:内容上突出法制主题的诗歌、词、散文、格言、警句等均可,与法制无关的内容谢绝参赛。
(三)摄影作品
(1)规格:一律为10-12寸照片,组照不超过6张。
(2)要求:①以120、135或数码相机为工具进行创作(谢绝电脑制作作品);②参赛作品不得进行初装祯,不符合尺寸要求的一律取消参赛资格;③送交作品均不收底片和数码文件;④参赛作品请按附表要求,用正楷字(因字迹缭草而无法识别的一律取消参赛资格)注明作品标题、作品说明(50字以内)、作者姓名、单位名称(无单位者请注明所属县区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⑤所有参赛作品不退稿;⑥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谢绝往届参赛作品及剽窃、抄袭的作品参赛,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⑦内容要突出法制主题,表现的内容须来源于柳州市的真人(人物)真事(事件),形式可以是写实的,也可是纯艺术性的,也可是兼而有之的。
四、参赛范围
(一)文艺类:我市的专业、业余、自由组合的文艺团体或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二)书法、摄影类:书法家、书法爱好者、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五、参赛办法
文艺作品须在9月20日前组织创作、排练,9月1—25日到所属县(区)司法局(联系电话见下段)填表参赛,报名时须填写作品类别、名称(题目)、参赛团体名称、演职人员人数,同时须交报作品内容简介(含故事或情节梗概,600字以内);10月1日至25日为法制文艺比赛预赛阶段,本阶段由各县(区)组织;10月下旬至11月份为决赛阶段,由主办单位组委会组织在市里举行。
书法、摄影作品寄送至所在辖区司法局(联系电话分别为:柳江县司法局7215703,柳城县司法局7615287,鹿寨县司法局6817843,融安县司法局8134777,融水县司法局5135204,三江县司法局8619172,城中区司法局2623663,鱼峰区司法局3162932,柳南区司法局3722375,柳北区司法局2512299),市直机关单位寄送至市直机关依法治理办公室(联系电话2850514),由各县(区)司法局、市直机关依法治理办公室统一报送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咨询电话:0772-2801339)。通过邮寄的作品请务必在信封显眼处注明“第二届‘龙城普法'书法(或摄影)比赛作品”字样。截稿时间为2007年10月10日,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
六、设奖与奖励
(一)曲艺类:一等奖2个,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3个,奖金各800元;三等奖4个,奖金各500元;优秀奖5个,奖金各300元。
(二)小戏类:一等奖1个,奖金1000元;二等奖2个,奖金各800元;三等奖3个,奖金各500元;优秀奖5个,奖金各300元。
(三)剧本创作奖: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元。该奖项必须从决赛参赛节目中评选产生。文艺作品入选总数为30个,入选作品均颁发入选证书,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以上作品类别单项入选数若未足预设奖数或未达奖励等级质量标准均空缺该奖项名额。
(四)书法作品: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7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200元。
(五)摄影作品:一等奖2名,奖金各500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3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2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50元。
(六)组织奖:3名(按第十大项“工作考核”评分取前三名,内容包括法制文艺、书法和摄影比赛三项考核),奖金各3000元。
七、评比
为保证评比的公平、公正和质量,拟成立评委会,下设文艺、书法、摄影三个专业评委小组。三个小组的评委分别由自治区、市音协、书协和摄影协会的专家组成。书法、摄影类评选的评委须在展出现场评比。文艺类的评选必须通过现场演出的形式,经过县(区)、柳州市两级评选,县(区)法制文艺预赛的评委由各县(区)自行选定。各预赛区和市级决赛的评比由评审小组采用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所有节目比赛结束后,现场宣布得分和名次并颁奖。
中 共 柳 州 市 委 宣 传 部
柳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柳 州 市 文 化 局
柳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柳 州 市 文 化 局

